记者昨日从市国资委获悉,深圳市光明会计师事务所在对我市一家国企进行资产评估时,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市国资委近日发出通知,决定两年内限制该评估机构从事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
今年8月,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深圳市光明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控股企业——深圳市信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进行评估。在此项评估过程中,深圳市光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比如,漏评信托房地产公司一处2000平方米的商业物业(估价3000万元),以及在评估某地块时,以公司提供的账面值列示,未按国土部门处置方案进行评估等。
市国资委的通知指出,为规范资产评估工作,提高资产评估质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决定两年内限制该评估机构从事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市国资委各直管企业及其所属企业在限期内不得委托深圳市光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产评估工作。
据悉,近年来我市对规范国企财务审计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做假账”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维护了企业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严肃性。比如今年初,市国资部门聘请普华永道、毕马威两家国际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机场、盐田港、深业、旅游、城建、能源等七家集团公司2003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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