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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A调整对MPAcc的免试政策
来源:ACCA  发布时间:2006-05-22   作者:待查  编辑:ja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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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005年9月AA宣布对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获得者的免试政策后,应一些举办MPA项目院校的要求,AA的教育与培训发展部经过研究,日前决定调整这一免试政策,同意给予已完成MPA学位大纲规定课程、只需完成论文的学员豁免AA专业资格考试前两个阶段九门课程(Paper 1.1 - 2.6) 的考试。

上述MPA学员在注册报考AA专业资格考试、申请免试时,须提交由学校出具的通过所有MPA学位大纲规定课程的成绩单,并附注“该学员已通过所有MPA学位大纲规定课程,论文待完成”的说明。AA总部将据此为学员办理注册及免试手续。

据了解,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 英文全称为Master of Professional Aounting)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于2003年底设立的,国务院学位办首批确定的MPA教育试点院校共有21所,首批招收的1900学员将于明年或2008年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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