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AA(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委托亚洲CFO研究机构对亚太地区高级财务人士所做的的调查结果显示,企业监管会增强而不是削弱股东价值。
此次题为“一个关键的连接:将监管与股东价值相联系”的研究报告,对176位来自香港、中国大陆、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高级财务主管进行了调查。报告显示,近60%的被调查者相信监管可以提升股东价值,也就是说,从长远来看,监管能够给公司股价和现金流带来可持续的稳定增长。而认为监管会阻碍经济增长的则不到25%。主管们认为,有效的监管能够让他们更多地关注公司的发展战略。
这项报告的主要研究成果包括以下5个方面:
• 政府监管提升股东价值,在一个企业内部,股东价值的关键驱动要素包括披露信息的可信度以及风险管理控制等方面,而政府监管对于这些要素的影响是积极的。
• 财务报告标准、税务监管、股票交易监管被看作是最有助于创造股东价值的法规。而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XBRL报表、社会和环境法规所起到的促进作用则最小。
• 对于监管有助于财务主管能更多关注发展战略的观点,64%的人持肯定意见,10%的人不认同。
• 监管在赢得公众利益这一目标方面收效并不显著,尽管监管旨在保护股东,但往往由于监管条例太复杂,股东常常不能理解。
• 监管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平等竞争的平台,但前提是监管是强制性的并且始终如一地得到执行。如果那些不执行监管法规的竞争对手没有受到相应的处罚,这些监管法规则会使那些遵规守纪的企业处于不利地位。
AA副会长布伦达•莫塔夫表示:“总而言之,亚太地区的财务主管对于企业监管持肯定态度,认为企业监管如果公平实施的话,能够给股东带来价值,这一点让人欣慰。我们生活在一个加强监管的时代,但在世界其他地方,对于繁文缛节的抱怨声一直不绝于耳。所以从全球市场来看,加强监管使亚太地区企业处于相对优势的地位。”
某些监管被认为是更为有益的。被调查者表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普及是一个成功的典范,它为西方投资者提供了便利的市场可比性,并采用以原则为导向的灵活的会计模式、从而提升了亚洲资本市场的价值。不利的方面主要是不适用于小企业,在一些国家如中国,不能适应当地的国情。
布伦达•莫塔夫指出:“AA在世界其他地方进行的调研也有同样的发现,就是采用一种通用的会计语言总的来说益处良多,但在各地执行时会出现问题。结论必须是,应该去改进完善准则,而不是放弃这一进程。特别令人鼓舞的是,在过去十年里,亚太地区一直在向着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公司治理监管这两方面努力,这两方面都被看作是有益的。”
“相对而言,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得到的支持率要少些,仅有过半数的人认为它是有益的。考虑到美国在制定这项监管时没有考虑到亚太地区,能得到这样的支持率已经很不错了。正如一位被调查者所说的,萨班斯法案实际上是复制了诸多成熟企业中业已存在的财务规章、处理过程以及内部控制,而在充满活力的亚太市场,许多新兴的企业发现这种将一切记录在案并审计的办法很有用,能够让企业更有信心地去关注企业的增长,所以很多人才会支持这个法案。”
调查还发现,监管只有在始终如一地得到执行,致力于为企业提供平等竞争平台的时候才有效。一位中国的监管人士表示,他必须“从整个资本市场而不是单个的企业来考虑证券监管的收益和成本。关键是如何去平衡这两者,而这一点对于监管者来说是个两难的抉择。如果我们能做到平衡两者,那么股东价值肯定会得到提升。”
这一点同样得到了中国一位投资者的认可,他认为,监管的目标就是要提高透明度,保护个人和公司的利益和财富,而目前这一目标实现了80%。调查还显示,旨在满足投资者目标的公司法和公司治理监管,其支持率名列第二,仅次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研究报告《一个关键的连接:将监管与股东价值相联系》全文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