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下半年恢复IPO及创业板推出以来,新股高速扩容,保荐人的也迎来了一轮快速增长的黄金期。然而,一些保荐人保荐的公司才上市年报业绩就“变脸”;那么,在当前火热的IPO市场中那些保荐人是最不靠谱的呢?本报特从今天起,推出是十大不靠普保荐系统报道。首先为大家呈现的不靠普保荐人是原平安证券的保荐人陈新军和刘哲。
随着2011年年报披露进入高峰期,上市公司2011年的“成绩”浮出水面,相对于A股市场整体业绩仍有不错表现的同时,上市公司个体的业绩也是喜忧参半。不过,部分公司在上市第一年业绩即出现大幅“变脸”,与这些公司在IPO时都曾对自身的经营前景进行过美好的描绘大相径庭,让人大跌眼镜。
据统计,虽然目前已经披露的220多家2011年以后上市的次新公司整体上实现了业绩的正增长,但包括方正证券在内的40多家公司却在上市的头一年就遭遇了业绩负增长的尴尬,几乎占到已公布年报次新公司总数的1/5。其中方正证券业绩下滑达到79.42%,为至今为止,业绩变脸最大的一家次新公司。
方正证券3月5日发布的2011年年报显示,公司去年实现营业利润3.32亿元,较2010年的16.74亿元大降80.17%,净利润2.57亿元,同比下降79.41%。对于上市首年的业绩表现,方正证券的解析是:受证券市场持续低迷、行情震荡下行、成交金额日趋萎缩、证券经纪业务竞争继续加剧、佣金率下滑等因素影响,公司证券经纪业务、自营业务去年收入同比降幅较大。
按照方正证券的解析,方正证券去年业绩大幅下降是由多种主客观因素造成;但是,分析人士对此并不认同:“方正证券作为一家经纪业务占比较大的上市券商,有着‘靠天吃饭’的行业特性,但仍难逃提前透支业绩的嫌疑”。毕竟在证券市场同样不佳2010年,该年度公司业绩较2009年仅下滑8.16%。
上述人士进一步指出,虽然去年证券市场表现较2010年差,但其跌幅(21.68%)仅为2008年(65.39%)的三分之一;2008年,方正证券的净利润还有8.59亿元,怎么在市场跌幅远没2008年大的2011年,公司的净利润反而更差了呢,仅为当年的30%多了呢!有点不可思议。
“不排除上市公司在报告期内提前透支业绩,从而导致上市后业绩大变脸的可能。”业内人士指出,当初力荐其上市的保荐代表人陈新军、刘哲将难逃其责。
为避免保荐机构协助企业上市粉饰业绩,上市之后被打回原形的情况,《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也将营业利润作为衡量保荐人的硬性考核指标之一。回看方正证券,公司去年营业利润整体下滑幅度已远远超出《管理办法》的考核指标,其上市保荐人据此受罚已在所难免。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发行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开发行证券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证监会可根据情节轻重,自确认之日起3个月到12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情节特别严重的,撤销相关人员的保荐代表人资格。
资料显示,方正证券上市保荐机构为平安证券,项目保荐代表人为陈新军、刘哲。值得玩味的是,同在2005年进入平安证券的陈新军、刘哲二人,在2011年8月成功将方正证券成功“包装”上市后,便双双在携手离职。
2011年8月30日和9月2日,方正证券先后发布公告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刘哲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我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陈新军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我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至此,陈新军、刘哲二人从方正证券的"视线"中消失。
需要指出的是,在陈新军、刘哲二人不再担任方正证券保荐人不久,方正证券上市后首份财报(季报)便显露出了营业利润大幅下滑的态势,陈新军、刘哲二人在方正证券上市不满一个月即“离职”是否与此相关,颇值得玩味。
相关资料显示,陈新军、刘哲二人离开平安证券后,投奔至华林证券,陈新军变身了华林证券投行事业部董事总经理兼投行一部总经理,刘哲成了投资银行事业部投行一部执行总经理。
业内人士指出,与其说陈新军、刘哲的是“跳槽”,还不如说其二人是为应对监管部门的处罚而做出准备的“出逃”与平安证券等大券商相比,华林证券保荐项目不多,若证监会未来仅对二人做出“3月到12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处罚,相对地,对两人的冲击也较小。
资料显示,陈新军1998年进入广发证券投行部,开始他的投行历程,2004年4月成为首批注册保代。拿到保代资格后,他于2005年跳槽至平安证券。
2009年IPO重启以来,陈新军共做了4个项目的签字保代。包括宁波GQY、高乐股份、新界泵业以及上述提到的方正证券。
在陈新军经手的4个项目中,除方正证券外,宁波GQY的情况也让感到“不可思议”,资料显示,宁波GQY在登陆创业板仅半年,便收到了宁波证监局《关于对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其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被责令改正。原因是2010年11月11日,宁波证监局对宁波GQY进行的募集资金专项检查,发现其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未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这个处罚也导致了保荐代表人之一张绍旭工作的变动。2010年11月24日,宁波GQY发布公告称,由于原保荐代表人张绍旭工作变动,平安证券决定自2010年11月22日起由朱军接替张绍旭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在业绩的的表现上,宁波GQY也没让人少省心,资料显示,在宁波GQY上市之前的前三年,公司业绩均保持在30%或以上净利润增长率。而宁波GQY 2010年上市后,其净利润就持续出下滑,2010较2009年减0.17%;2011年业绩快报显示,宁波GQY净利润较2010再下滑逾20%。
据有关资料,刘哲也曾在广发证券投行部呆过,与陈新军一样,同为2004年4月成为首批注册保代,均在2005年跳槽至平安证券的。
在方正证券之前,刘哲曾主持或参与了空港股份、红宝丽、鱼跃医疗、禾盛新材、东山精密等IPO 项目的保荐和承销工作;盾安环境、新海宜、鱼跃医疗等再融资项目的保荐和承销工作。
刘哲参与的上述项项目中,2009年9月登陆中小板的禾盛新材2011年净利润也是同比大幅下滑逾35%。
在A股市场上,2004年开始实施的保荐人制度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和上市时,必须由具有保荐资格的保荐人推荐,投行递交给证监会的保荐资料一般需要两个保荐代表人同时签字。
保荐人的主要职责是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市,并对这些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但是,有些保荐人却重利益轻责任、重发行轻督导。在保荐上市过程中,未能履行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职责几乎已成保荐行业的通病。
为了避免新股穿上“皇帝新装”,市场人士建议,一方面监管层应该对保荐制度进行必要的修改,另一方面,加大对违规保荐机构的惩治力度。监管层应该加重保荐人和承销商的责任,真正做到权责统一。相关上市企业如果出现问题或者出现造假等现象,对不负责任的保荐人要课以巨额罚款、吊销职业资格、甚至将保荐人永远罚出场。
有保荐人在接受投资快报记者采访也指出,有些保荐代表人在辅导公司上市过程中,未做好合格的尽职调查,涉嫌“瞒报”和“造假”须要受到处罚。“但问题在于,按照现行的保荐制度,一旦过了规定的责任期限,保荐人对于其保荐企业的经营状况将不再负有责任。在缺乏严厉监督机制的前提下,保荐人与承销商对于上市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进行‘包装’就变得有些肆无忌惮了。”
有专家表示:“随着一些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不断曝出财务造假、业绩变脸等丑闻,保荐制度备受诟病,保荐责任难以落到实处。而新股质量是关系A股市场发展的核心要素,保荐制度需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制度,避免企业上市前后出现业绩大幅度下滑。”
对于“下滑50%以上”这一惩罚的定位,知名评论员曹中铭表示,一些新股、次新股从上市前吹嘘的前途无量,到挂牌后的前途“无亮”,虽然其中不乏市场等客观因素,但上市前包装粉饰的不在少数。“鉴于近年来新股频频出现大面积‘变脸’,以及发行人存在过度包装粉饰的现象,‘下滑50%以上’的条件显得太过于宽松,更何况个中还存在‘精准’下降的人为因素。"
曹中铭以为,应该将“下滑50%以上”修改为“下滑25%以上”,以进一步规范保代的行为。对于上市前连续高增长挂牌后却出现"变脸"的公司,监管部门应该对其进行彻查。一查是否存在包装与粉饰行为,二查保代是否履行了勤勉尽责的职责。更重要的是,对于其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发行人与保代,一定要实施严厉的处罚,以达到杀一儆百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