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前扣除项目

在职工教育经费按工资薪金8%扣除的,增加了高新技术企业、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外包示范城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延续4年。
二、加计扣除项目
1、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规定项目的研发费用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150%摊销。
范围:八项费用+五项费用
2、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
依据:财税[2009]70号
3、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符合条件的创意和设计费用,加计扣除。
依据:国发〔2014〕10号。
三、不得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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