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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野讯 10月23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充分发挥总预算会计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部对《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7号)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据悉,《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原为《财政机关总预算会计制度》,1988年由财政部发布的,并于1997年进行第一次修订。
预算会计制度:
2015年,财政部修订《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2001年,财政部印发《<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暂行补充规定》的通知。
1997年,财政部印发《关于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通知》。
1997年,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通知》。
1988年,财政部《财政机关总预算会计制度》发布。
附件: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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