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科技部发布《关于启动“十三五”期间国家科技计划资金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遴选工作的通知》,科技部对31个省市自治区“十三五”计划期间的资金审计工作,面向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招标,本次将遴选250家会计师事务所。
要求参加招标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会计师事务所还需要4项资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内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近三年未受行政处罚及行业惩戒;信誉良好,近三年承担相关审计业务中没有不良记录。
本次招标明确,参与招标的会计师事务所只允许购买其注册所在地的包组文件,注册所在地为北京的供应商须现场购买。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
“十三五”期间国家科技计划资金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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