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关于开展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号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注协)组织本地区事务所参与综合评价工作,并指导事务所规范、及时填报相关指标信息。
据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建立会计师事务所百家信息发布制度以来,已经连续第13年发布会计师事务所综合信息百强榜。会计师事务所百家信息已经成为各大公司了解、判断和选择事务所的重要依据,也成为求职人员的必看的参考指标。
《通知》明确,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仍沿用2014年、2015年的方式进行填报,即通过接收电子邮件或1月11日后在中注协网站下载,获取综合评价表(Excel格式),并根据要求填列有关信息。
事务所完成综合评价表的填写后,将电子表及加盖事务所公章的纸质表送给所在地方注协。事务所须按本所实际情况认真填报,并对填报内容负责。
地方注协应对本地区事务所上报的综合评价表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事务所名称和事务所代码的填列是否与“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一致,是否存在漏填指标,是否按照规定格式填报,是否私自更改表格内容和样式等,同时对事务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最后将本地区事务所综合评价电子表格,集中报送中注协。
中注协汇总各地方注协上报表格信息后,以基于对各事务所评价计分结果,编制发布2016年综合评价全国前百家事务所信息,并将事务所综合评价信息及评价结果,反馈给地方注协。
各事务所于2016年3月15日前,填写完成综合评价表,并上报所在地方注协。地方注协完成审核本地区事务所综合评价表,4月1日前汇总报送中注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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