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乃至世界最大的稀土生产、科研、贸易基地,是中国稀土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始建于1961年,1997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111。
2016年1月6日,北方稀土发布关于更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称,自2009年以来,公司一直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的年报审计机构。鉴于双方合作时间已达6年,为充分确保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公司现拟解聘大华所作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与大华所、公司管理层、公司股东等各方协商,听取相关意见,现提议聘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70万元。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方稀土2016年1月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如下:
自2009年以来,公司一直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的年报审计机构。鉴于双方合作时间已达6年,为充分确保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公司现拟解聘大华所作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与大华所、公司管理层、公司股东等各方协商,听取相关意见,现提议聘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70万元。
大华所对公司更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表示理解。大华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6年期间,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大华所审计专业团队6年来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拟聘的致同所前身是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1年,总部设立于北京,是中国最早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国内12家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国首批获准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少数在美国PCAOB登记的中国会计师事务所、首批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大型事务所。该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华。注册号:110000014531430。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006727。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编号:11(证书序号000158)。主要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6年1月21日召开2016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更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独立董事就公司更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致同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因此,同意改聘致所担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本次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将《关于更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6日
作为北方稀土的独立董事,我们高度关注公司本次更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经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全面审核评估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并询问公司相关人员的意见后,我们发表如下意见:
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因此,同意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本次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我们同意将《关于更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郭晓川 丁文江 钱明星 徐万春
2016年1月5日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