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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明股份财务总监变更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发布时间:2016-01-23  作者:会计视野   编辑:还津蕴

阅读:540  打印   RSS 字号:||
公司财务总监朱勇强先生递交书面辞职报告,聘何国雯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中国会计视野讯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成立,2014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603006,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2016年1月23日,联明股份发布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更的公告,公告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朱勇强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朱勇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朱勇强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辞呈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告称,经公司总经理李政涛先生的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聘任何国雯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见附件),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经审阅何国雯的履历等相关资料,本次聘任的财务总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任职资格的要求。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2、本次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何国雯简历

何国雯女士,1972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历任上海兴江实业总公司财务部经理,上海国信紫金山大酒店财务副总监、资产管理部总监,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何国雯女士已承诺,其与上市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

2015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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