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税务江湖之中,增值税与营业税一直是流转税中两大霸主,近乎于各占半边天下,其中,增值税以价外税闻名于世,而营业税则以其价内税独霸一方,因此素有“南增北营”之称。
而世事变迁,营业税宗,这一曾经税务江湖的一方霸主,如今伴随着其宗门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这四大金刚转投入增值税麾下,营业税宗自此,可谓是正式成为浮云。
事实上,营业税宗门,当年也曾辉煌,也曾荣耀,自建国后,在税收上,为国家财政尤其是地方财政,可谓是立下过汗马功劳。然而,随着事移时迁,在朝堂推动下,营业税逐渐开始为增值税所替代。
自2011年开始,先是交通运输业,再是邮政业、电信信、有形动产租赁业,一步一步,营业税这一流转税霸主,开始逐渐势微,而其名下各路产业,也逐渐被纳入增值税麾下。
而2014年之后,营业税仅剩下最后的建筑业、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业这四大金刚护法。可以说,失去四大护法金刚,营业税宗便失去其赖以存在的根本。
而朝堂为了将这四大金刚转入增值税门下,可谓是费尽心力,然而阻力也是出乎意料的巨大。甚至于朝堂2015年正式全面营改增的计划都因此搁浅。
不过,风云变幻,大势难挡,正在税务江湖人士对于2016年朝堂营改增是否会再次搁浅的犹疑当中,今年三月份内阁首辅李总正式在两会报告中,下达死命,5月1日全面营改增。
军令状下,无人能免,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紧急起动全面营改增方案,确定营改增时间线,效率之高,甚至为近年所少有。
而税务江湖之上,也因此刮起一鼓营改增大旋风,各路微信公众号、媒体、专家纷纷加入其中。
其中发生最有名的,便属二手房营改增征税风波了。先是各大微信公众号转载某篇二手房营改增将按11%征增值税,税费将大幅上升的文稿,后不过几日,便又大量进行辟谣反转。虽是仅仅几日之风波,民众夹在其中,却无所适从,对二手房,是买也不是,卖也不是。
可以说,如果朝堂再没有明确规定出台,类似这样的风波将会一起再起。
然而幸好,3月23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也就是如今税务人士人人必看的财税〔2016〕36号,正式宣告自5月1日起,全面实行营改增,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增值税范畴,并确定了四大行业营改增相关税收征管政策。
金融和生活服务业的增值税税率为6%,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增值税税率为11%;不动产进项税按六四比两年抵扣;个人销售不足2年住房按5%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销售满2年住房免征增值税;贷款服务不得抵扣。。。
一条条新的规定,不断冲刷着税务江湖这个本就不平静的湖面,掀起涛涛巨浪。
紧接而来,专家们开始连夜赶稿,各种文件解读如雨后春笋,一夜间在各大微信公众号与媒体中出现;而各类培训机构也是开足马力,营改增的培训正式进入高潮时代。
虽然36号文的出现,掀起了税务江湖大潮,然而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其注定会因为效率赶工,而出现不可避免的漏洞。同时,很多税收江湖人士对于文件的规定,也颇有不解。
例如,对于金融业营改增,为何贷款利息不能抵扣增值税;又如取得不动产的5月1日的节点,具体判定标准又是什么?增值税暂行条例与36号文究竟又该如何衔接?等等这一系列的疑虑不断闪出。
然而,无论如何疑虑,财税〔2016〕36号文因其取消营业税,全面营改增的特殊地位,注定将会在税收历史上留下其不可磨灭的印记。
而建筑业、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业这四大金刚虽然将投入增值税门下,然而,投入易,融合难。这四大行业要想真正融入增值税链条当中,仍然是路远遥遥。可以说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这四大行业都将会成为增值税门中的异类奇芭。
江湖有句名言:你大爷还是你大爷,你大妈却早已不是你大妈。“南增北营”,如今增值税还是那个增值税,营业税却早不复当年之勇。
物是人非,也许江湖自此之后,只闻增值税下事,不知营业税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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