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营改增相关政策制度的执行,在原有发票管理制度基础上,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规定相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代开机关的变化

二、代开对象的变化

三、代开发票票种的变化

四、代开发票增加特殊的计税方法

五、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实际预缴税款可能会不等于发票票面注明的税款

(内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开营改增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编著《全面推开营改增业务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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