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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税率易错的38种应税行为,会计必收!

来源:中国税务报   发布时间:2016-10-23  作者:傅宗仁   编辑:无忧草

阅读:1356  打印   RSS 字号:||
对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梳理出税率易错的38种应税行为。供大家参考学习。

营改增后,国家对部分行业的特定业务在纳税上作了特别的规定。比如,有形动产融资售后回租,不按“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7%纳税,而按“贷款服务”6%纳税,两者税率之差高达11%,并且“贷款服务”属于不可抵扣范围,这对交易双方都有重要影响!

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对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梳理出税率易错的38种应税行为。供大家参考学习。具体内容如下表:

营改增后税率易错的38种应税行为,会计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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