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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准入类资格一律不得与就业挂钩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17-01-04  作者:张维   编辑:无忧草

阅读:1214  打印   RSS 字号:||
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人社部发布通知称,自即日起至2017年上半年开展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回头看”工作。强调将严格落实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是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2014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分七批取消了43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削减70%以上。

据了解,此次“回头看”督查内容主要包括:国务院相关文件公布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项目,是否均已停止考试鉴定发证活动;除按照国务院明确的条件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项目以及进行收尾考试等后续工作外,是否存在变换花样继续组织考试鉴定发证的情况;各地区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是否已经按照国务院要求全部取消;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开展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活动;其他社会评价项目是否存在以职业资格名义开展的培训认证活动,是否违法违规设置准入、上岗资格条件,是否存在违规使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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