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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5个与会计工作相关的政策,有新的变化,会计人请收好

来源:老三会计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18-08-19  作者:老三会计   编辑:无忧草

阅读:1168  打印   RSS 字号:||
这5个与会计工作相关的政策有新的变化。

1、营业执照遗失无需登报声明:

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取消该事项后,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以下管理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营业执照遗失或损毁申请补领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媒体刊登作废声明,改为在审批部门官方网站免费发布公告。具体咨询主管机关。

2、税前扣除凭证管理方法:

2018年7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将实施。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3、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围: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施行:

《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补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取得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抵扣。

5、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可享个税优惠:

自2018年7月1日起,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向科技人员发放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应于发放之日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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