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在2020年3月17日举行了会议,会议上讨论了IFRS17的实施时间。德勤希望通过提供理事会会议的最新消息,为保险公司在此课题提供导航支持,此篇内容为德勤对于举行的会议内容所进行的整理。
于昨日(3月17日)举行的会议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持续讨论了有关《IFRS 17修订方案》征求意见稿ED/2019/4的反馈,其中包括IFRS 17准则的实施时间以及配合IFRS 17的IFRS 9的暂缓实施日期。
针对IFRS 17的实施时间(即,原定于2021年1月1日实施,后在ED/2019/4中推迟至2022年1月1日的实施时间),IASB现在决定:
• 将IFRS 17的实施时间推迟至不早于2023年1月1日开始的年度报告期间;
• 将为配合IFRS 17,IFRS 9的暂缓实施日期延长至不早于2023年1月1日开始的年度报告期间。
尽管几位理事会成员表达了怀疑或担忧,但对议题a的最终表决以12票赞同,1票反对,1票缺席(该缺席票的理事会成员当时失去连接,但事后表示他会投赞成票)达成决议。关于议题b,最终表决以12票赞成,2票反对达成决议。
理事会随后讨论了有关启动表决议程的问题。理事会成员同意,无需针对此次表决议程重新发布对IFRS 17的修订,所有成员均不反对发布最终修订稿。所有成员准许启动表决议程。
项目职员将起草IFRS17修订方案,并将修订方案表决议程中发现的问题带入以后的会议中进行讨论。项目职员预计修订方案将于2020年第二季度发布,与ED/2019/4中的理事会计划保持一致。
访问IASB网站上关于本次会议的全部材料:
延伸阅读:
IASB已发布对IFRS17的修订(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