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微信号:esnaicom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发布时间:2021-03-30 作者:蔡秋红 编辑:无忧草
中国会计视野讯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关于使用会计师事务所鉴证业务报告电子防伪码的提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业务报告不按规定使用电子防伪码的,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并责令其整改。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相应惩戒。
附件: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鉴证业务报告电子防伪管理暂行办法.docx
原文地址:http://www.ynicpa.org/ui/news.aspx?id=27123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