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微信号:esnaicom

中国会计视野
[]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首页 图片新闻 国内行业资讯 行业评论 税务资讯 会计信息化 海外财会动态 财经要闻 企业动态 往日头条 专题列表 
您的位置:首页资讯财经信息正文
 

银保监会取消34项监管报告

来源:澎湃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2-01-20  作者:胡志挺   编辑:lucy93

打印   RSS 字号:|| 
核心提示:银保监会网站发布《关于精简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报告事项的通知》,主要规定取消、合并报送的监管报告事项,进一步规范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报告的报送行为。

 原标题:银保监会取消34项监管报告,另将6项监管报告合并为1项

1月19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关于精简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报告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共3条,主要规定取消、合并报送的监管报告事项,进一步规范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报告的报送行为。

具体来看,一是取消34项监管报告。根据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实际和市场形势变化,取消已通过监管信息系统报送的报告和公司内部投资管理事务等事项,压实机构主体经营管理责任,提高风险监管质效。

二是将6项监管报告合并为1项。整合不同资产类别,将股权投资情况报告、不动产投资情况报告、金融产品投资情况报告、境外投资情况报告、税延养老保险资金运用情况报告、金融衍生品投资情况报告等6项合并为保险资金运用季度报告,减少分散化、碎片化信息,提高报告的系统性。

三是进一步规范监管报告报送行为。要求保险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规定报送监管报告,杜绝迟报、错报、漏报、瞒报等情形,切实提高报送质量。

《通知》指出,对发生迟报、错报、漏报、瞒报等情形的,银保监会将视情况采取监管谈话、下发风险提示函、下发监管函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精简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报告事项的通知

银保监规〔2022〕1号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整合监管资源,发挥信息技术优势,聚焦风险监管,提高监管质效,现就精简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监管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证券交易账户及资金账户开立报告》等34项报告事项(详见附件1)。

二、将《股权投资情况报告》等6项报告事项合并为《××公司××年×季度/××年度资金运用情况报告》(详见附件2)。

三、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应当增强合规意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报送监管报告,切实提高报送质量。对发生迟报、错报、漏报、瞒报等情形的,银保监会将视情况采取监管谈话、下发风险提示函、下发监管函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中国银保监会

2022年1月12日

延伸阅读:

  • 银保监发布保险公司非现场监管暂行办法
  • 银保监直指商业健康险发展“三不”问题
  • 银保监开展保险资金运用关联交易专项检查
  • 更多关于 银保监 的新闻 关于 银保监 的论坛帖子
    返回视野资讯首页 >
     
     用户登录
    视野周刊订阅 回顾>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最新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