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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财政厅公开选聘会计准则制度咨询专家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发布时间:2022-03-10  作者:蔡秋红   编辑:无忧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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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湖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公开选聘会计准则制度咨询专家的通知》。

中国会计视野讯 湖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公开选聘会计准则制度咨询专家的通知》。

通知称,为进一步落实会计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会计准则制度实施中的智力支持作用,促进会计准则制度在我省有效实施,推动会计工作更好地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湖北省财政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会计准则制度咨询专家,建立咨询专家库。

咨询专家聘任基本条件包括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热爱会计事业,有志于为全面推进我省会计工作服务;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能够积极履行相关的职责和义务;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会计理论界专家专业胜任能力包括应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长期从事会计研究,在会计领具有较大影响或丰富研究成果;企业会计专家应长期从事企业财务会计工作,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会计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在本单位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专家应长期从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政府会计工作实践经验,在本单位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会计中介机构专家长期从事会计咨询、审计等相关工作,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担任部门经理以上职务;会计信息化专家应具备丰富的财务、会计、信息化工作和管理经验,具有会计类或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在本单位担任中层以上负责人,主持设计或实施过本单位会计信息化建设项目

咨询专家的优先条件包括财政部选聘的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由本人提出申请,可直接入选;在基本条件和专业能力条件相当的情况下,全国和省会计领军人才优先选聘。

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2022年4月30日前,申报人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人事任命(聘任)书、专业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和《申请表》原件报省财政厅会计处。省财政厅依据聘任条件,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择优聘任,聘期3年。

原文地址:/zfxxgk_GK2020/zc_GK2020/qtzdgkwj/202203/t20220310_40339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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