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微信号:esnaicom

中国会计视野
[]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首页 图片新闻 国内行业资讯 行业评论 税务资讯 会计信息化 海外财会动态 财经要闻 企业动态 往日头条 专题列表 
您的位置:首页资讯税务资讯正文
 

甘肃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

来源:甘肃日报   发布时间:2022-03-24  作者:杜雪琴   编辑:lucy93

打印   RSS 字号:|| 
核心提示:经甘肃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和省税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确定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按50%税额顶格减征“六税两费”,进一步支持甘肃省小微企业发展。

原标题:甘肃省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小微活,经济兴。在甘肃省疫情防控最吃劲的关口,经甘肃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和省税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确定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按50%税额顶格减征“六税两费”,进一步支持甘肃省小微企业发展。

《公告》指出,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按50%税额减征“六税两费”的优惠政策。

《公告》明确,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的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两个条件的,可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减征“六税两费”的优惠政策。

延伸阅读:

  • 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多项减税政策密集落地
  • 2021年粤苏浙减税降费规模领跑全国
  • 山东财政厅介绍2022年减税降费政策特点
  • 更多关于 减税 的新闻 关于 减税 的论坛帖子
    返回视野资讯首页 >
     
     用户登录
    视野周刊订阅 回顾>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最新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