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微信号:esnaicom

中国会计视野
[]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首页 图片新闻 国内行业资讯 行业评论 税务资讯 会计信息化 海外财会动态 财经要闻 企业动态 往日头条 专题列表 
您的位置:首页资讯财经信息正文
 

证监会修改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发布时间:2022-04-08  作者: 许擎天梅   编辑:lucy93

打印   RSS 字号:|| 
核心提示:《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2年3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

原标题:“证监会: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证券时报e公司讯,证监会公告,《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2年3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九条第一款修改为:“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

延伸阅读:

  • 证监会2021年作处罚决定371项罚没45.53亿
  • 证监会做好私募基金与区域性市场监管
  • 证监会坚定支持企业自主选择上市地
  • 更多关于 证监会 的新闻 关于 证监会 的论坛帖子
    返回视野资讯首页 >
     
     用户登录
    视野周刊订阅 回顾>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最新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