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的通知》。在中注协减半收取2022年会费的基础上,四川注协减半收取2022年单位会员和个人执业会员省本级会费。
通知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巩固减轻我省会计师事务所会费负担的成果,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会协〔2022〕6号)和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五届七次理事会决议,现将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会费收缴工作的相关要求发布通知。
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计算标准,继续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会协〔2019〕14号)有关规定,合并计算的2022年执业会员会费和单位会员会费,与2021年应缴纳执业会员会费和单位会员会费之和相比较,从低统一向省注协缴纳会费。
中注协减半收取2022年单位会员和个人执业会员本级会费,四川省注协减半收取2022年单位会员和个人执业会员省本级会费。非执业会员暂不缴纳会费。2022年四川省各会计师事务所应缴纳的会费金额详见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中会费管理模块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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