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微信号:esnaicom

中国会计视野
[]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首页 图片新闻 国内行业资讯 行业评论 税务资讯 会计信息化 海外财会动态 财经要闻 企业动态 往日头条 专题列表 
您的位置:首页资讯国内行业资讯正文
 

三部门联合发文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发布时间:2022-04-24  作者:视野   编辑:cljmy

打印   RSS 字号:|| 
核心提示:税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 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中国会计视野讯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明确,针对近期涉税中介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此次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相关工作实施时间为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分为自查整改、监测研判、调查处理、协同管理四个阶段。重点聚焦以下内容:

(一)涉税中介通过各类自媒体、互联网平台以对避税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为噱头招揽业务,以利用注册“空壳”企业、伪造享受税收优惠资质等方式,帮助纳税人偷逃税款或骗取享受税收优惠为目的,违规提供税收策划服务的问题。

(二)涉税中介通过各类自媒体、互联网平台发布涉税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损害委托人利益的问题。

(三)涉税中介通过各类自媒体、互联网平台发布不实信息,歪曲解读税收政策,扰乱正常税收秩序的问题。

《通知》要求,税务、网信、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强化重要问题的协调会商,建立监测研判、调查处理、协同管理的闭环运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更多关于 涉税中介 的新闻 关于 涉税中介 的论坛帖子
返回视野资讯首页 >
 
 用户登录
视野周刊订阅 回顾>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最新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