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近日,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官方网发布《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情况通报》。
2021年,湖南注协与湖南省财政厅财政监督局对全省55家会计师事务所(含2家省外会计师事务所在湘分所)进行了执业质量联合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业务项目质量、职业道德、职业责任保险和职业风险基金管理情况等方面,2021年执业质量检查共抽查报告276份,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务172份、验资业务41份、其他专项审计业务63份。
从检查总体情况看,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在质量控制体系、业务项目质量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与上一年度检查情况比较分析来看,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特点:一方面,检查问题的绝对总数呈下降趋势,说明执业质量有一定程度的提升,特别是部分列入“回头看”的事务所,在前期针对上一轮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有效整改,执业质量检查的倒逼效应有所凸显;另一方面,同类问题占检查问题总数的占比仍表现出一定的稳定性,说明部分问题在行业执业过程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发生惯性,可以作为事务所下一步需重点关注和积极整改的主要方面。
同时,根据财政部《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联合监管若干措施》文件关于进行“回头看”的要求,联合检查组将2020年度被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惩戒的会计师事务所,列入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检查的重点检查名单,进行“回头看”,屡查屡犯的,从重处罚。检查发现,被列为“回头看”检查的10家会计师事务所对2020年度检查指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但仍存在整改不全面和不到位的情况。结合上一年度检查情况,其中有3家会计师事务所对行政处罚重视不够、整改不到位、老问题依然存在,屡查屡犯。湖南省财政厅对3家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相关的注册会计师,分别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倍罚款、暂停执业1-3个月不等以及吊销执业许可等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
针对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发现的问题,湖南注协与湖南省财政厅财政监督局召开联合审理会议,分别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作出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惩戒的处理。
湖南省财政厅对4家会计师事务所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对9家会计师事务所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对4家会计师事务所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并暂停执业1-6月不等的行政处罚,对2家会计师事务所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并吊销执业许可的行政处罚;对7名注册会计师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对15名注册会计师作出警告、暂停执业1个月的行政处罚。
我会对年度执业质量检查的2家会计师事务所、7名注册会计师作出训诫并强制强化培训的行业自律惩戒;对专项检查的1家会计师事务所、2名注册会计师作出公开谴责的行业自律惩戒,对1家会计师事务所、4名注册会计师作出通报批评的行业自律惩戒。
相关处理处罚和行业惩戒结果,已分别在湖南省财政厅官网、信用中国网站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公布及上传。
针对涉及恶意低价竞争以及存在违规执业的16家会计师事务所,我会对其主任会计师(首席合伙人)、质控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督促其不断规范管理,提高执业质量。举办强制强化培训。我会将对检查中发现的执业水平有待提高的37名注册会计师组织强制强化培训,对部分执业水平较差的事务所开展技术帮扶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升执业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