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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明确ETF纳入互联互通标的安排

来源:证券时报网   发布时间:2022-06-26  作者:吴少龙 朱凯   编辑:lucy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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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沪深交易所在吸收市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正式对沪深港通相关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和发布,并将结合业务开展情况持续研究ETF标的选取条件等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完善沪深港通机制。

原标题:沪深交易所明确 ETF纳入互联互通标的具体安排

2022年6月24日,为尽快推动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纳入标的相关工作,进一步促进互联互通规范发展,沪深交易所在吸收市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正式对沪深港通相关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和发布,并将结合业务开展情况持续研究ETF标的选取条件等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完善沪深港通机制。

本次修订主要涉及两大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ETF纳入互联互通标的具体安排。将满足条件的上交所、深交所与联交所股票ETF分别纳入沪、深港通标的范围,具体如下:上交所或深交所ETF过去6个月日均资产规模达15亿元人民币,且其成份证券以沪深股通标的股票为主;联交所ETF过去6个月日均资产规模达17亿元港币,且其成份证券以港股通标的股票为主,不得属于合成ETF、杠杆及反向产品。此外,纳入标的的ETF须同时满足上市满6个月、其标的指数发布满一年等要求。原则上标的ETF每半年调整一次。沪、深股通ETF和港股通ETF的首次纳入考察截止日为2022年4月29日。后续,上交所和深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公布首次纳入港股通的ETF名单及生效日期,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公布首次纳入沪深股通的ETF名单及生效日期。

二是规范内地投资者返程参与沪股通交易行为。发布内地投资者的范围和界定标准,明确沪、深股通投资者不包括内地投资者。为给予香港经纪商等联交所参与者充分的准备时间,相关规定自2022年7月25日起施行后,对已开通沪、深股通交易权限的内地投资者设置一年的过渡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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