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
公告称,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持续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监督管理,进一步净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环境,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税务总局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财会〔2022〕18号)要求,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决定持续深入开展全省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
工作重点是持续整治注册会计师将资格挂靠在会计师事务所但并不实际执业,以及注册会计师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等行为。
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损害行业形象,扰乱行业秩序,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我会将以是否专职执业为标准持续深入开展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的整治力度,建立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预防和监管长效工作机制,将挂名执业行为纳入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重点,并在任职资格检查过程中专项整治,同时防范清理后违规重新注册的情形。
第一阶段:2022年7月1日至10日,自查阶段。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本所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自查。各会计师事务所自行清理整顿,将未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注册会计师注销注册,填写提交《注销注册会计师注册登记表》,并提交自查报告。
第二阶段:2022年7月11日至31日,检查阶段。协会开展全省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检查。本次挂名执业行为检查与2022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相结合,我会将根据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注册会计师参保信息,以及各注册会计师的劳动合同、人事档案、业务报告出具等情况开展检查。
第三阶段:2022年8月31日前,公告阶段。将根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的规定,对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依法注销注册,并将注销注册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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