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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对新日恒力及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2022-08-24  作者:蔡鼎   编辑:lucy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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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因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等,上交所对新日恒力公司和时任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陈瑞、时任财务总监董春香、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宝林予以通报批评。

原标题:上交所对新日恒力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每经AI快讯,2022年8月22日,上交所对新日恒力(SH 600165)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经查明新日恒力及有关责任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且未及时更正2022年1月27日,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显示,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200万元至-800万元,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1600万元至-1100万元。公告显示,公司业绩亏损主要由于加大研发力度导致本期费用增加、产品毛利率下降、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等;同时,公司投资金融企业2021年度审计工作尚未结束,投资收益相关数据以经审计数据为准。2022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称,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2500万元至-1700万元,预计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2800万元至-2000万元左右。业绩预告更正的原因系调整部分在建工程转固时点及范围,导致增加费用化利息约1100万元。2022年4月27日,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实现归母净利润-2296.49万元,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2647.8万元。公司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归母净利润及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的差异幅度分别为91.37%、65.49%,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同时,公司迟至2022年4月22日才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二)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鉴于相关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陈瑞、时任财务总监董春香、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宝林予以通报批评。

2021年1至12月份,新日恒力的营业收入构成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占比98.99%。

新日恒力的董事长是黄海粟,女,37岁,学历背景为硕士;总经理是陈瑞,男,49岁,学历背景为本科。

截至发稿,新日恒力市值为6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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