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关于开展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注册会计师类第四期)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山东注协开展全省高端会计人才(注册会计师类第四期)选拔培养工作,拟选拔50人。
通知称,为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和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战略,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和宏观视野,职业胜任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的注册会计师人才队伍,更好的服务国家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高端人才在会计事业发展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现结合山东省实际情况,制定选拔培养方案。
选拔执业注册会计师50名(已入选中注协高端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不在选拔范围内)。选拔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符合条件的执业个人会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勤勉的职业精神,诚实守信,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登记成为省注协执业会员且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5年及以上,担任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业务部门经理及以上职务;具有经济管理类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练掌握会计政策法规,有全方位视野和较强的思辨能力、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因会计审计工作违法、违纪受过注册会计师行业惩戒、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本人所在单位最近3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及有关经济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工作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英语基础较好,具有经济类相关高级职称,曾当选县以上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取得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对行业发展和工作地区做出积极贡献的人员,选拔工作中优先考虑。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培训工程每期学员培养周期为三年,集中培训总6次,每次培训天数10天(不含往返),总课时60天。集中培训结束即进入跟踪管理阶段。首期培训班计划2022年下半年开班,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将另行通知学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以下简称上国会)按照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相关要求实施方案,指定1-2名项目管理人负责具体培训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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