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上午,新余市审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情况。
据介绍,自2016年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试点至2021年,新余市共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20个,审计领导干部2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6人,乡科级干部14人。2022年,新余市计划实施开展审计项目6个,审计领导干部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人,乡科级干部4人。
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特色区,新余市先行先试。2016年,在全省率先开展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有力地保护了新余的青山绿水,促进了全市领导干部“绿色政绩观”的思路转变。
此项工作,从2018年开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将从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开阶段,在严格生态文明制度执行方面形成强有力的制度约束。已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资源环境相关决策和监管履职情况的评价标准,把自然资源保护、生态保护红线、耕地保护红线、减污降碳、河湖长制等党中央重大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融入相关评价指标,对资源环境数据造假行为要严肃追责问责。
审计对象,从最初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到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审计方式,由最初的单一性审计方式,到现在的综合型与专项型相结合的方式。审计内容,在综合审计基础上,突出专项型审计。如2021年开展的新余市矿山开发、加工、利用及生态修复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揭示了矿山生产经营及生态修复中存在的绿色矿山创建不严不实、生态修复严重滞后等、违法占用林地等突出问题,推进了矿山资源开发领域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治。
通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审计,对比前后数据变化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客观地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等情况,促使领导干部建立起环保责任意识,深化绿色发展理念,对自己的决策负起责任,把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放到优先位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进一步推动《新余市仙女湖水体保护条例》立法进程,更为全面开展“保家行动”“蓝天行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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