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微信号:esnaicom

中国会计视野
[]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首页 图片新闻 国内行业资讯 行业评论 税务资讯 会计信息化 海外财会动态 财经要闻 企业动态 往日头条 专题列表 
您的位置:首页资讯国内行业资讯正文
 

因违反信披规定步步高及相关人员收警示函

来源:智通财经APP   发布时间:2022-10-13  作者:智通财经APP   编辑:lucy93

打印   RSS 字号:|| 
核心提示:步步高(002251.SZ)迟发2021年业绩预告,董事长王填、财务总监刘亚萍、董秘师茜收警示函。

原标题:因违反信披规定 步步高(002251.SZ)及相关人员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智通财经APP讯,步步高(002251.SZ)发布公告,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填、财务总监刘亚萍、董秘师茜于2022年10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湖南省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王填、刘亚萍、师茜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2022年4月30日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亿元。公司年度净利润为负,但公司迟至2022年4月23日才发布《2021年业绩预告及致歉公告》,未按规定在2022年1月31日前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十七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填、财务总监刘亚萍、董秘师茜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条的规定。湖南省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王填、刘亚萍、师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延伸阅读:

  • 深圳证监局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警示函
  • 因财务核算违规百奥泰财务总监收警示函
  • 财务负责人做书面检讨奥特佳再收警示函
  • 更多关于 财务总监 警示函 的新闻 关于 财务总监 警示函 的论坛帖子
    返回视野资讯首页 >
     
     用户登录
    视野周刊订阅 回顾>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最新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