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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审计局出台审计整改认定标准办法

来源:江苏省连云港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11-01  作者:江苏省连云港市审计局   编辑:lucy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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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加强审计整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审计整改监督效能,近日,连云港市审计局出台了《连云港市审计局审计整改认定标准暂行办法》。

原标题:市审计局出台审计整改认定标准暂行办法 

为加强审计整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审计整改监督效能,近日,连云港市审计局出台了《连云港市审计局审计整改认定标准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将查出问题分为金额计量问题和非金额计量问题。金额类细分为违规金额、损失浪费金额和管理不规范金额3类问题。非金额计量问题从被审计单位实际应采取的整改措施和方式出发,依据问题性质和审计整改要求分成规范管理、进度监管、完善补充、清理退出、责任追究和其他等6个大类。审计问题整改认定应以相应的财务凭证、书面证明、审批审核文件、制度文本复印件或原件等纸质资料以及现场踏勘结果作为认定依据。依据上述9类问题,办法将整改材料细化为涉及资金退还或清理、补办手续、建章立制、处理处罚决定等18项具体证明材料。

办法规定,综合考虑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态度、整改措施和整改成效三个要素,将审计整改结果划分成已整改、正在整改、未整改三种状态,明确政府投资既成事实问题,移送纪委监委、主管部门事项,提起司法诉讼事项,历史遗留问题、需要多部门协调解决等难点问题的整改认定标准。办法将全部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出台相关制度规范管理、调整或纠正问题金额等9种情形认定为已整改;将部分执行审计决定、部分整改问题金额、制定实施方案但整改成效未达要求等8种情形认定为正在整改;将未采取整改措施、“表态式整改”“材料式整改”等敷衍整改或虚假整改的6种情形认定为未整改。

办法明确,整改三要素和具体整改认定标准在内容和形式上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在实际整改监督时,要加强剖析研究,结合客观条件具体分析,在不同问题上有所侧重、组合运用。例如“专项资金长期滞留”问题,审计要求“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追究相关责任,及时拨付滞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问题分类,该问题涉及管理不规范金额、规范管理和责任追究三类,被审计单位既要及时拨付专项资金,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还需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加强资金管理,才能认定为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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