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制定《关于促进苏州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理由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1〕110号)、《市政府印发关于推动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府〔2022〕63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推动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025行动计划的通知》(苏府办〔2022〕159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苏府办〔2022〕160号),促进苏州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与苏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会计专业服务行业,提升地区综合竞争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解决的问题:
我市会计师事务所总体数量多、规模小。地区发展不均衡,缺少会计师事务所总部。人才流失成为事务所发展的瓶颈。行业低价竞争情况较严重。
解决方案:
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优,做精做专,积极引进和培养行业优秀人才,发挥人才在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鼓励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落户苏州,积极培育苏州地区优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鼓励本地事务所发展为总部型事务所。鼓励事务所科学化、规模化发展,鼓励各县级市(区)建设地方特色会计服务集聚区,鼓励事务所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鼓励事务所积极参与产业创新集群建设,出台相应奖励措施。到2025年,在苏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达35家,执业注册会计师人数达1800名,行业业务收入增长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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