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湖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湖北省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公告称,为推动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专项资金扶持引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北省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鄂财注规〔2018〕8号)有关规定,开展2022年专项发展资金申报工作。
申报按照《湖北省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鄂财注规〔2018〕8号)规定的条件及标准执行。
2022年11月28日-12月2日将申报材料报至省财政厅会计处,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超过规定时间未报送的,视同自愿放弃申报。
原文地址:/zfxxgk_GK2020/zc_GK2020/qtzdgkwj/202211/t20221128_442863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