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公告称,为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财政部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12号)进行修订,起草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现印并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3年3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征求意见的主要问题包括:
1.您是否同意《征求意见稿》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要素的设置、各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要求的规定?如果不同意,请说明理由,并对应当如何规定提出建议。
2.您是否同意《征求意见稿》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的规定?如果不同意,请说明理由,并对应当如何规定提出建议。
3.您是否同意《征求意见稿》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的规定?如果不同意,请说明理由,并对应当如何规定提出建议。
4.您对《征求意见稿》有无其他意见和建议?请说明理由,并对应当如何规定提出建议。
原文地址:/gongzuotongzhi/202301/t20230128_386408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