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关于开展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企业七期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公告称,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桂战略,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推进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推进新时代广西会计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桂财会〔2020〕7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企业七期班)培养对象的选拔培养工作。
选拔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企业七期班)培养对象,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要求政治和业务素质好,有较强专业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集体观念强,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财会部门负责人(含副职)或业务骨干。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从事财务会计工作8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身体健康,具有充足时间和精力参加学习。获得本人所在单位的同意和支持。
已参加过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以及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的,不再参加选拔培养。
最近5年内因会计工作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本人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工作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
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企业七期班)的选拔采取个人报名申请→单位审核推荐→个人报名材料量化评分→选拔笔试→面试→总分排序的方式,择优选拔培养对象。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原文地址:http://czt.gxzf.gov.cn/xwdt/tzgg/t1679575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