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黑龙江省审计厅出台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暂行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近日,黑龙江省审计厅研究制定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暂行办法》,细化工作实绩表现正负面清单,探索提出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的启动时机,促进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办法》指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的问题,要从掌握干部履职情况着手,建立《干部实绩表现正负面清单》,细化实化正面实绩清单、负面评价清单内容,对干部做出实事求是、客观准确的评价,为常态化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提供依据和抓手。正面实绩清单,主要聚焦德、能、勤、绩、廉,重点从政治表现、能力素质、工作实绩、作风特点等方面对干部近3年的工作表现进行正面评价;负面评价清单,主要包括受到党纪处分、追究问责、组织处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面情况,以及干部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政治素质考察、年度考核、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和能力作风建设等方面负面情况。
《办法》强调,要加强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做好对干部政治、业绩、廉洁、作风等方面表现的综合分析,根据负面清单问题的性质和影响,研究提出轻微、较轻、较重、严重4个等次意见,其中对问题性质严重,造成负面影响很大、后果严重的,或者给单位造成较大损失的,一般定为严重等次负面清单问题,应及时启动组织调整。要严格按照“核实认定、提出建议、组织决定、谈话、履行任免程序”的程序步骤进行干部调整,以程序规范保证结果公正。
《办法》要求,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提出平职调整、转任职级公务员、免职、降职、提前退休5种调整方式,根据干部一贯表现和工作需要,区分不同情形作出安排。充分保障干部职工的正当权益,本人对调整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调整后的使用等作出规范,对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现职岗位的安排去向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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