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发布《关于奖励通过资产评估师考试的执业会员的通知》。北京评协决定对2021年在北京地区通过资产评估师考试,并于2022年在北京评协登记的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进行奖励。列入奖励名单的共有135人。
通知称,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关于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京会协党〔2018〕48号),加大北京地区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广大从业人员积极参加资产评估师考试,北京评协决定对2021年在北京地区通过资产评估师考试,并于2022年在北京评协登记的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进行奖励。
奖励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在北京地区通过2021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于2022年在北京地区完成登记的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截至2023年9月30日,仍在北京所属资产评估机构执业的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
奖励标准为每人2500元(含税),协会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金额为每人2000元。由所在的资产评估机构统一按资产评估师奖励人员名单收集信息并报送我会。
附件:资产评估师奖励人员名单.pdf
原文地址:https://www.bicpa.org.cn/p1/tzgg/20231009/522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