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发布《关于申报2023年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鼓励政策的通知》。
通知称,为鼓励和引导全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积极开拓业务领域,业务做精做专,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关于促进执业机构进一步发展的鼓励政策(修订)》及《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鼓励政策实施暂行办法(修订)》(渝会协〔2017〕61号)的要求,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以下简称“协会”)决定组织全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开展2023年鼓励政策申报工作,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
申报拓展业务领域方面鼓励政策的执业机构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0日之间完成的属于协会鼓励的业务项目,并愿意将实施的技术方法、程序、涉及的专业知识问题、收获体会、可借鉴的内容等事项以书面的形式在行业中展示,具有示范和领先作用的项目应当符合《2023年行业鼓励开展的新业务目录》的要求。
申报业务做精做专方面鼓励政策的执业机构通过自身的核心优势,突出服务特色,在开展非传统业务时,擅长某一领域业务,且技术实绩突出,在行业具有借鉴意义,其中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非传统业务收入占该机构全部收入比重超过50%,评估机构2022年度评估非传统业务收入占该机构全部收入比重超过30%的。
申报研究专业课题的执业机构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0日之间完成的行业专业技术课题研究,已形成课题研究报告,并愿意将研究报告在行业中展示,具有实践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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