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23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公告称,按照《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22〕16号)、《辽宁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辽人社规〔2020〕3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财会〔2023〕172号)的有关规定,经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投票表决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验,96名申报人员通过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
附件:2023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pdf
原文地址:https://czt.ln.gov.cn/czt/lnhjw/gszq/2023111314545055538/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