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控审计程序不到位 中兴华所及2名注册会计师被警示
中新经纬11月21日电因内部控制审计程序不到位等,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闫宏江、丁建召被警示。
浙江证监局网站21日公布的监管信息显示,经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闫宏江、丁建召在执行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电气或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一、内部控制审计程序不到位
未完整了解与坏账计提、款项催收等相关的内部控制,部分重要组成部分未执行内部控制测试。
二、函证审计程序不到位
未关注部分询证函地址异常,未采取进一步措施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审计程序不到位
未关注个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迹象,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浙江证监局指出,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有关要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闫宏江、丁建召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述相关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闫宏江、丁建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官网显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的会计、资产评估、财税和工程咨询等专业服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资额4215万,现有注册会计师785人,其中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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