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公告关于对华铭智能设备股份公司财务负责人章烨军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经调查发现,华铭智能设备股份公司在2019至2021年期间未能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审慎确认相关费用,导致三年度财报中研发费用、销售费用及商誉减值列支错误,进而使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项目披露不确。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章烨军自2016年4月起担任华铭智能的财务负责人,在职期间未能勤勉尽责,对所发生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因而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和第五十二条相关规定,上海监管局对其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措施。该监督管理措施在复议和诉讼期间将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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