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关于确定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企业七期班)培养对象和2023年集中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开展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企业七期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经单位推荐、申报材料量化评分、笔试和面试,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企业七期班)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已经结束。经研究,现确定朱棋等60名符合培养要求的考生为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企业七期班)培养对象。
2023年集中培训时间:2023年12月4—10日,12月4日报到,12月10日返程。集中培训地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路200号)。
为确保培养质量,各学员应妥善安排好工作,按时报到,集中精力参加集中培训。原则上不允许学员请假,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要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如果学员请假时间超过规定学时,将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规定作为淘汰处理。请各学员所在单位给予大力支持,为学员顺利完成集中培养任务提供时间、食宿及差旅费等方面的必要保障。
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企业七期班)培养对象的培养时间为6年,分为脱产集中培训期和在职跟踪培养期。集中培训期结束之后,进入3年在职跟踪培养期。
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企业七期班)培养对象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原文地址:https://czt.gxzf.gov.cn/xwdt/tzgg/t1753747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