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山西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开展山西省第一期会计高质量发展青年骨干人才(行政事业类)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通知称,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年-2025年)》(财会〔2021〕34号)及山西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要求,持续加强我省会计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解决山西省行政事业单位高端会计人才短缺、会计人才在强化单位财会监督和提升单位内部控制上作用发挥不足等矛盾,决定开展山西省第一期会计高质量发展青年骨干人才(行政事业类)选拔培养工作。
在全省行政事业单位中,集中选拔一批精通业务、善于管理、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的会计青年骨干人才作为培养对象,通过集中培训与跟踪管理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等方式,推动会计青年骨干由“事务型”“业务型”向“管理型”“决策型”高端会计人才转型,持续提升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和守正创新能力,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会计人才储备和智力支持。
报名条件包括: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在我省行政事业单位从事财会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业务政策水平、较强的分析研究能力和较丰富的工作实践;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中级会计师职称或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证书的,以及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进入全国金银榜的,同等条件优先录取。具有高级会计师以上职称或入选国家级、省级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的不再参加此次选拔。
选拔工作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择优录取的程序,最终确定培养对象。首批录取学员控制在45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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