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恩施州审计:运用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审计评价”
近日,恩施州审计局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中,运用《恩施州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规定对审计对象进行量化评分。这是该局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推进《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评价指标体系推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提质增效的通知》落实见效,加强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应用的有益尝试。
为客观公正、准确全面评价审计对象履职尽责情况,审计中函请自然资源与规划、生态环境、林业等相关部门对照具体指标,提供相关资料和意见。此次审计评价结合审计、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紧扣恩施州自然资源禀赋、主体功能定位和区域自身发展实际,突出“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建设要求,着重强调长江清江流域生态保护、自然保护地管理、城乡污水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珍稀动植物保护、硒资源保护利用等具有恩施特点的审计评价内容,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相关决策规划及项目审批情况等17个方面进行量化评分,并将该单位生态文明制度和管理创新,获上级党委和政府领导批示、获评IUCN世界自然保护地绿色联盟等作为工作亮点给予加分,最后得分对应“好”“较好”等五个相应评价级次。
通过量化评分,提高审计评价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增强审计评价结论科学公允性,推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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