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近日,中国证监会向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4名签字注册会计师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兴华是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努尔)2018至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经查明,中兴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经证监会另案查明,希努尔全资子公司诸城市松旅恐龙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城松旅)2018年、2019年分别收到9,739.44万元、6,477.00万元政府补助。该政府补助发放的原因是支持诸城恐龙大世界项目的建设,应当认定为与资产相关。希努尔将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导致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外收入9,739.4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9,739.4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51.29%;导致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外收入6,477.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477.00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27.68%。
中兴华为希努尔2018年至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均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签字会计师均为谭正嘉、杜岩,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为杨勇。李江山参与了希努尔2018年、2019年年度部分审计和复核工作。中兴华2018年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约为103.77万元,2019年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约为122.64万元,合计约226.41万元。
中兴华对希努尔2018、2019年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存在未结合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和职业谨慎,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风险应对措施不到位、对希努尔2018、2019年年报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
一、责令中兴华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业务收入226.41万元,并处以226.41万元罚款;
二、给予谭正嘉、杜岩警告,并分别处以25万元罚款;
三、给予杨勇、李江山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