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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畅银及董事长等被警示资产减值不准确

来源:中新经纬   发布时间:2023-12-27  作者:中新经纬   编辑:lucy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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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因资产减值损失计提不准确等,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陈功海、总经理张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韩旭收警示函。

原标题:“V观财报|百川畅银及董事长等被警示:资产减值损失计提不准确”

中新经纬12月26日电百川畅银26日盘后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于12月25日收到河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下称“警示函”)。

据警示函,经查,百川畅银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到位。公司对部分事项未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或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对登记事项进行确认,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未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规定。

二是开立首发上市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履行审议程序。公司设立首发上市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经董事会审议批准,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五条规定。

三是2022年资产减值损失计提不准确。公司2022年资产减值损失计提不审慎,导致2022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公司董事长陈功海、总经理张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韩旭对以上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百川畅银及陈功海、张锋、韩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百川畅银从事甲烷回收综合利用和碳减排事业十余年,同时开展移动储能供热业务、碳减排交易业务、太阳能资源高效利用业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功海、李娜。

业绩方面,2023年前三季度,百川畅银营业收入3.06亿元,同比降9.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08.26万元,同比降62.82%。

二级市场上,百川畅银26日收跌0.61%报17.92元/股,股价年内累计下跌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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