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关于印发<股权投后评价业务基本指引(试行)>的通知》。
通知称,为全面指导和规范全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开展股权投后评价业务,我会拟定了《股权投后评价业务基本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现予发布。
本《指引》旨在为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执行股权投后评价业务提供实务性指导,仅供省内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及相关从业人员在执业中参考使用,不具有强制性。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在执业中应注意结合具体业务特点及本所自身情况灵活运用。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参照执行。
原文地址:https://www.zicpa.org.cn/#/detail/3785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