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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证监局对两家会计所及注会出警示函

来源:正北方网   发布时间:2024-01-10  作者:赵鑫华   编辑:lucy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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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日,内蒙古证监局发布两则行政监管措施公告,分别涉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均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原标题:内蒙古证监局对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出具警示函

近日,内蒙古证监局发布两则行政监管措施公告,分别涉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天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中汇所”),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均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具体来看,天衡所及注册会计宋朝晖张文涛在执业内蒙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项目过程中,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内控测试执行不到位;二是实质性测试程序执行不规范。

中汇所及注册会计师林鹏飞、唐谷在执业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项目过程中,存在四方面问题:一是固定资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二是费用核查程序不规范;三是存货审计底稿不完整;四是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

根据相关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天衡所及注册会计师宋朝晖、张文涛,中汇所及注册会计师林鹏飞、唐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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