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微信号:esnaicom

中国会计视野
[]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首页 图片新闻 国内行业资讯 行业评论 税务资讯 会计信息化 海外财会动态 财经要闻 企业动态 往日头条 专题列表 
您的位置:首页资讯税务资讯正文
 

江苏省盐城亭湖区买新房给50%契税补贴

来源:澎湃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4-01-25  作者:李晓青   编辑:lucy93

打印   RSS 字号:|| 
核心提示: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个人或企业给予所缴纳契税50%的购房补贴;对单个楼盘团购10套(含)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给予购房者所缴纳契税100%的购房补贴。

原标题:“江苏省盐城亭湖区:举办新春房博会,对买新房的个人或企业给予所缴50%契税补贴”

1月24日,据“亭湖发布”,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将在1月27日2月4日针对“住房消费”举办新春房博会暨惠民消费节活动。同时,亭湖区还出台了新春购房政策。

具体来看,对在亭湖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个人或企业给予所缴纳契税50%的购房补贴;对单个楼盘团购10套(含)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给予购房者所缴纳契税100%的购房补贴。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12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在享受新房契税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所购新房缴纳契税30%的购房补贴。活动期限为2023年11月9日-2024年2月29日

另外,鼓励“卖旧买新”在亭湖区购房。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此外,给予安家落户购房补贴。

在亭湖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网签合同总价3%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活动期限为2024年1月27日-2024年2月29日。

鼓励使用结算凭证鼓励被征收人使用结算凭证购买新建商品房现房(或准现房)。政策提到,将提高奖励标准,对在亭湖区购置新房的根据购房时间实施15%、12%、10%分段奖励。另外再按被征收房屋补偿安置面积给予每平方米500元的一次性奖励,与结算凭证奖励金一并结算。 

延伸阅读:

  • 江西宜丰购新房最高可获2万元契税补贴
  • 最高可享30%契税补贴 洛阳房地产新政
  • 重庆11区发布购房补贴政策涉及契税补贴
  • 更多关于 契税 的新闻 关于 契税 的论坛帖子
    返回视野资讯首页 >
     
     用户登录
    视野周刊订阅 回顾>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最新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