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发布《关于开展第一期行业专家型管理人才选拔培养的通知》。
通知称,为加强北京地区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强化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支撑,根据《北京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培养管理暂行办法》,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决定启动北京地区资产评估第一期行业专家型管理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为适应资产评估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建立健全北京地区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与造就一批政治素养过硬、专业基础扎实、管理能力突出、具有创新思维的专家型管理人才,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国家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报名条件:诚实守信,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热爱资产评估事业,最近五年内未因执业活动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惩戒和党纪处分;登记成为北京评协执业会员,且在行业内专职执业5年及以上;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评估机构部门副经理(或同等级别)及以上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应为1979年1月1日后),身体健康;学员及其所在评估机构履行北京评协章程义务。
已参加过北京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专家型管理人才培养项目的,不再参加选拔培养。
按照自愿报名、单位推荐、公开选拔的原则,采取“初选+笔试+面试”三个环节进行选拔工作。初选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着重考察申请人的培养基础,对材料中有关指标赋分。笔试和面试着重考察申请人的专业素质、宏观素养和综合表现。
符合条件人员4月30日前报送资料。
按照《北京地区2022年度业务收入前100家资产评估机构信息》,业务收入3亿以上机构限报5人,1亿至3亿机构限报3人,5千万至1亿的机构限报2人,其他机构限报1人。
原文地址:https://www.bicpa.org.cn/p1/tzgg/20240419/52893.html